香港小童群益會

第三屆逆風計劃BGCA CARE女子籃球聯賽(2022)聯賽章則

 

 

1.     計劃概要:

本聯賽由K&KCharity撥款資助,由香港小童群益會(本會)六間中心合作推行。計劃由2022年5月開始至2022年11月完結。

 

2.     參加資格:

本會服務單位之籃球隊。單位同工可自行甄選適合年齡之參加者加入球隊。惟大會不接受現役甲組球員、香港代表隊球員(不包括港青U隊)參加比賽。另,每隊最多註冊2名現役乙組球員(按籃總截至5月31日名單為準)。提交名單時,請註明乙組球員。

 

3.     賽事分組:

U19(十八歲或以下球隊)  (即2003年1月1日或以後出生)。因應球隊或球員個別需要,可招收不多於兩位U25隊員。

 

4.     報名:

透過大會宣傳並報名(2022年5月9日截止),經面試後收生,每隊人數上限為12 人,球員名單不得更改。如有特別理由,請與大會聯絡,再作考慮及決定。

 

5.     賽制:

5.1   本賽事設有常規賽及季後賽,比賽將會在室內或室外籃球場進行。

常規賽:以單循環形式進行,以決定各隊名次。

季後賽:U19: 以淘汰賽形式進行,並設有冠軍、季軍及名次賽。

5.2   所有賽事將以全場5人對5人方式進行,每場比賽時間為40分鐘,共分4節,每節10分鐘。

第1、2節之間及第3、4節之間休息時間為1分鐘。

半場(第2及3節之間)休息時間為3分鐘。       

5.3   打和處理:

常規賽、季軍賽及名次賽:如在第四節比賽時間結束時得分相同,將以「黃金罰球制」定勝負,每隊指派 5 名參賽者互射罰球,其中一方進球而另一方不進,進球方勝出賽事。

決賽:如在第四節比賽時間結束時得分相等,將加時 5 分鐘;若加時後再次打和,將以「黃金罰球制」定勝負,規則與上述「黃金罰球制」相同。

5.4   第1、2、3節除暫停外不設停錶,第四節最後2分鐘起設停錶(包括所有暫停、死球及進球)。

5.5   常規賽計分方法:

在單循環制賽事中,每場勝方得 3分,負方得 1 分,而棄權得 0 分。棄權隊伍作 0:20 落敗論。   

如兩隊積分相同,則以該兩隊對賽成績勝者為勝,若同分者超過兩

隊,則以有關隊伍的相關比賽得失球差額以決定勝負;若未分出勝

負,則以全部比賽總得失球差額決定名次。如仍然相同,則以抽籤決

定名次。       

5.6   季後賽:

以淘汰賽形式進行。所有隊伍都能進入季後賽,並按常規賽排名決定季後賽對手。

第1名vs勝方(第4名 vs 第5名)    

->勝方冠軍賽、負方季軍賽。第4名vs第5名負方名次賽。

第2名vs勝方(第3名 vs 第6名)

->勝方冠軍賽、負方季軍賽。第3名vs第6名負方名次賽。

5.7   隊伍必須由最少一位領隊帶領出賽,沒有領隊帶隊視作棄權。(在聯賽開賽前,請提交領隊、教練名單,包括有機會代帶領球隊的同工或助教)

5.8   所有賽程安排以大會公佈為準。

5.9   除本章則訂明外,採用FIBA 2020國際籃球規則。 

 

6.     社區服務:

6.1   最少完成一次社區服務。在進行服務前最少一星期,請領隊向大會提交有關社區服務的基本資料,如服務性質、內容、參與人數等等。

6.2   如未能完成社區服務,將不能參與季後賽賽事

6.3   如球隊或個別球員因傷患或其他特殊情況而未能完成社區服務,請領隊與大會協調

 

7.     決賽將於2022年11月19日 (星期六),1400-1900,假修頓場館進行。

 

8.     獎項:

團體:    設立冠、亞、季軍

個人:    常規賽:得分王、三分王、助攻王、籃板王、抄截王

CARE Team :每隊由領隊選出一位球員加入CARE Team ,作為日後交流隊伍。

 

 

 

9.     惡劣天氣安排:

如於開賽前兩小時仍懸掛紅色暴雨警告、黑色暴雨警告、三號風球或以上,賽事將會改期進行。(大會將因應戶外的狀況再決定實際安排)

 

10.  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而作出的安排

10.1比賽當天球員及教練須提交快速檢測結果給負責領隊,領隊須於開賽前2小時通知場監結果。

10.2結果陰性,球員可出席當天比賽。

10.3結果陽性,球員不能參賽並留在家中休息。其他隊員在結果呈陽性隊員在即日計前兩天沒有接觸(練習),及比賽日結果呈陰性,可如常出賽。

10.4比賽場上的球員及球証,不用帶上口罩作賽。而後備席球員及教練必須保持帶上口罩。

10.5如比賽當日,球隊有多於4名球員檢測結果呈陽性的賽會安排如下:

10.5.1      小組賽-涉及隊伍的球賽取消,延期至10月1日(淘汰賽開始前一週)進行補賽。

10.5.2      附加賽及四強賽-涉及隊伍的球賽取消,延期至11月12日(決賽開始前一週)進行補賽。

10.5.3      如補賽再因球隊有多於4名球員檢測結果呈陽性的情況下取消,比賽有機會安排於星期一至五的晚上補賽。

10.5.4      修頓決賽-比賽當日檢測結果呈陽性的球員不得作賽及出席活動。如球隊球員未能達到比賽最低人數要求(即開球時5人在場),賽事按照籃球總會的規則判決勝負。

 

11.   調動常規賽賽程:

若隊伍未能出席已編定之賽事,可嘗試調動賽程,惟需符合以下要求:

11.1 調動最終決定由相關隊伍同事協調,並得大會批准為準。

(例︰南葵同工因工作撞期未能帶隊,需自行通知對賽隊伍,並自行協調另一場比賽的兩隊領隊及隊伍作出場次互調,一次調動共涉及四隊隊伍)。

11.2 調動需於賽期公佈後三個工作天內完成,在完成互調協調後,通知大會,由大會正式在賽程上更改作為確認,否則申請不獲接納。

11.3 互調場次以不輪空場次為原則。

       

12.   球員行為守則:

12.1 未到訂場時間,請勿進入場地範圍。

12.2 嚴禁任何粗言穢語或侮辱他人。

12.3 不許打擾場地內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球隊隊員。

12.4 禁止任何蓄意傷害別人之行為。

12.5 每場比賽將會有場監負責處理投訴或球員行為問題。

12.6 如球員違反任何守則,經証實後大會將決定是否處分。

12.7 球員需按照場地的防疫要求進出場地。

 

13.   章則闡釋:

大會擁有活動的最終決定權,如有任何爭議,一概以大會的最終決定為準。